我相信就6月30日石門車局撞車事件的始未, 有需要作出交代; 當日 chukamchunhkac 師兄的朋友的車撞到我當時停在一旁的車的時候, 我不在場. 只知道大家大聲呼叫, 當我知道到場了解的時候, 只留心到拖頭側欄損壞, 昭示師兄亦只是站在一旁低頭嘻笑. 心想出來玩, 少碰少撞在所難免. 最初亦不打算追究. 但其後觀察, 發現整個20尺架的呔彎, 側欄一面全部撞至變形. 我才知當時應該是被猛撞, 由20尺架第一擔掃至車頭頭擔. 於是我提架與他理論. 但對方一直只是低頭嘻笑. 因之前我有問過賣家, 零件是沒有散買的. 故當時已我理解是無法修復. 面對他的反應, 我無法理解, 我亦沒他辦法, 故我道: "咁條架你買咗佢啦! 我當時我情緒有點激動. 對方依然一直只是低頭嘻笑. 我反覆追問, 他終於肯開口, 笑笑口說: 我邊有錢? 那我亦不知何以, 我只好說: "扣起架車啦, 有錢再贖回. " 那時他才開始收起嘻笑, 說: "咁我去襟錢. " 其間, 有朋友來告訴我, 應該有辦法找到配件更換. 故待他回來了後, 告訴他由於有配件可更換, 故最終$1000了事. 到現時, 配件價錢還在詢問中, 但已告知chukamchunhkac 師兄, 如修理費比$1000低, 必將餘額發回. 而chukamchunhkac 師兄較早時間已同意此安排及為此事代他朋友致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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